狄仁杰的事跡有哪些?
1.早期事跡
早年考中明經科,出任
判佐,后在閻立本的推薦下,擔任并州都督府法曹。
后來,狄仁杰升任大理丞,他剛正廉明,執法不阿,一年之內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,涉及一萬七千人,卻無一人冤訴,一時名聲大振。
2.盡忠職守
676年配罩讓(儀鳳元年),左威衛大將軍權善才、右監門中郎將范懷義誤砍昭陵柏樹,
要處死他們,狄仁杰卻認為他們不應判死罪。唐高宗怒道:“他們是讓我作不孝之子,必須要殺他們?!钡胰式艿溃骸皾h朝時有人盜取高廟玉環,
想要滅其族,張釋之直諫道:‘假如盜取了長陵一把土,將如何按律加其罪?’于是罪只殺一人。陛下的法律懸掛在宮外闕門上,法律規定本來就有差別等次的,罪不至于死而讓他們去死,這是什么緣故呢?現在誤砍一株柏樹,就殺掉二位大臣,后世之人將說陛下是什么樣的君主呢?”高宗于是免去了二人的死罪。幾日后,狄仁杰被授予為侍御史。
679年(調露元年),司農卿韋機督建完成宿羽、高山、上陽等宮,狄仁杰以宮室太過壯麗為由上表彈劾,韋機因此被免官。不久,狄仁杰又彈劾左司郎中王本立恃寵跋扈,請求交付法司審理。高宗下詔寬宥,狄仁杰道:“朝廷雖然缺乏人才,但是卻不缺王本立這種培局人。陛下為什么要愛惜此人,而虧損王法呢!如果一定要寬赦王本立,就請把臣貶到沒人的地方,給將來忠貞的人作為警戒!”王本立因此被治罪。
不久,狄仁杰加朝散大夫,又改任度支郎中,并在高宗前往汾陽宮(在今山西靜樂縣)時,充任知頓使。
3.治理地方
686年(垂拱二年),狄仁杰出任寧州刺史,在任內妥善處理民族關系,深受擁戴,寧州百姓還為他立碑頌揚。當時,右臺監察御史郭翰巡察隴右諸州縣,彈劾了大批官員。到達寧州后,見頌揚刺史美德的人不絕于路,郭翰對人說:“一到州境內,就知道治理的如何了?!庇谑窍虺⑼扑]狄仁杰。不久,狄仁杰被征拜為冬官侍郎。
688年(垂拱四年),狄仁杰充任江南巡撫使。當時,江南之地有很多民間自行設立的祠廟,狄仁杰奏請焚毀1700余所,只留下
、吳太伯、季札、
四祠。不久,狄仁杰改任文昌右丞,悶余又出為豫州刺史。
歷史上的狄仁杰是誰?
狄仁杰,生于隋大業三年,即607年(一說生于唐貞觀四年,即630年),卒于武則天久視元年(700年),唐代并州太原(今山西太原)人,字懷英。武則天時期宰相,杰出的封建政治家。應試明經科(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),從而步入仕途。從政后,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。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,轉大理丞,改任侍御史,歷任寧州、豫州刺史、地官侍郎等職。狄仁杰為官,如老子所言"圣人無常心,以百姓心為心",為了拯救無辜,敢于拂逆君主之意,始終保持體恤百姓、不畏權勢的本色,始終是居廟堂之上,以民為憂,后人稱之為"唐室砥柱"。
編輯本段【狄仁杰生平】
狄仁杰出生于一個官宦之家。祖父狄孝緒,任貞觀朝尚書左丞,父親狄知遜,任夔州長史。狄仁杰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,出任汴州判佐。時工部尚書閻立本為河南道黜陟使,狄仁杰被吏誣告,閻立本受理訊問,他不僅弄清了事情的真相,而且發現狄仁杰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,謂之“河曲之明珠,東南之遺寶”,推薦狄仁杰作了并州都督府法曹。
唐高宗儀鳳年間(676——679年),狄仁杰升任大理丞,他剛正廉明肆首螞,執法不阿,兢兢業業,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,涉及到1.7萬人,無冤訴者,一時名聲大振,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、摘奸除惡的大法官。為了維護封建法律制度,狄仁杰甚至敢于犯顏直諫。儀鳳元年(676年),左衛大將軍權善才誤砍昭陵柏樹,唐高宗大怒,命令將其殺死。狄仁杰奏罪不當死,唐高宗疾言厲色地說:“善才斫陵上樹,是使我不孝,必須殺之!”狄仁杰神色不變,據法說理:“犯言直諫,自古以為難。臣以為遇桀、紂則難,通堯、舜則易。今法不至死而陛下特殺之,是法不信于人也,人何措其手足!”“芹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一將軍,千載之后,謂陛下為何主?此臣不敢裂埋奉制殺善才,陷陛下于不道”。終于迫使唐高宗改變了主意,赦免了權善才的死罪。
歷史中的狄仁杰是什么樣的?